前消防局長李明峰疑似涉貪300餘萬元!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2025-12-25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自己請辭消防局長又在汽車旅館自傷的前局長李明峰疑似涉嫌捲入300餘萬元貪瀆案,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前消防局長李明峰接受市長黃偉哲功在台南的牌匾現在感覺相當諷刺。(資料照片)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臺南市政府前消防局長李明峰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執行搜索8處,聲押前消防局長李明峰、楊姓業者2人
 壹、該案係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派駐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檢察官許華偉指揮廉政署人員於昨(24)日至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調取相關資料,並共計搜索8處,傳訊被告及證人共10人。


  檢察官調查後初步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峰,職務上具有審核民間捐贈消防設備車輛、建物消防安全設備查驗與准駁等權限,涉嫌自112年起對於等此職務上相關行為,與消防設備業者楊○○共同收受消防設備曾姓業者給予之金錢賄賂300餘萬元,使曾姓業者獲取民間捐贈消防設備車輛相關銷售之營收利益以及送審消防設備工程相關資料得以順利通過等對價。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峰、楊姓嫌犯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今(25)日凌晨諭令當庭逮捕,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被告曾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之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命交保新臺幣10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


李明峰等人疑似涉嫌捲入300餘萬元貪瀆案,檢察官向法院聲押!檢察官強制處分:被告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峰、消防設備楊姓業者,聲請羈押。消防設備業者曾姓業者,交保新台幣10萬元。其餘人等均請回。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派駐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檢察官偵辦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峰等涉嫌300餘萬元貪瀆案件,今(24)日有至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調取相關資料,共計搜索8處,約詢涉嫌人4人、證人6人,目前檢廉持續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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